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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估了中通快递的下限,全是我的错!
2022-05-21

认知第一刷:

主动联系,派件上门,想得美!

10月18日早晨9点,休息在家的我,躺在床上随手打开淘宝,看了一眼所购物品的物流信息,发现有2个快递都是当天派件,且都是中通的。自从小区里开始有了“格格”“蜂巢”“e栈”这些快递柜,我的快递就几乎不会被送货上门了,每次都是直接收到取货码。想到这儿,我赶紧给派件员打个电话,人家不主动联系我,我就主动联系人家呗。电话接通,我客客气气地跟派件员说今天家里有人,麻烦直接给我送到家里来吧。谁知,谁知,派件员竟然怒气冲冲回复,“不给送,爱投诉投诉,我还差这一个投诉。” 天啊,一个躺在床上的美好早晨就这样被毁了。

素来秉持以和为贵的我,即便深更半夜下班回家,还得从快递柜里取出大包小包,从小区门口穿越整个小区拿回家,又或是已经回到家累瘫在床上刷手机,忽然看到快递柜里的快递还没取,明天就要被退回的信息,赶紧穿衣蹬鞋颠颠地把快递取回来,我也从来没因此投诉过快递。今早确着实被气着了,快递不给送就罢了,平白无故还被“凶”了。忍无可忍,无需再忍,我走上了投诉中通的“不归”之路。

我家小区门口琳琅满目的快递柜。个人认为,小区安装快递柜的初衷是方便收件人的,比如家里没人不方便收件。谁知在我们这边却变了味儿,变成了方便快递公司的了,派件员再也不会跟收件人联系了,也不用管你家里是否方便收件了,只要把小区里所有的快递赶早统统塞进快递柜就完事了,既省时,又省事,还省话费。

认知第二刷:

从狂轰滥炸到渺无音讯,目的只有一个字“拖”

在中通投诉后,我在几天内接到数个电话,都说自己是中通的,有上海总部的、有发件公司所在地四川成都的,有北京总部的,有北京派件网点的。看起来投诉还是有效的,似乎都在积极反馈,但后来我才知道我又错了。所有的致电似乎都是在了解事情的原委,于是我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叙述着。后来,连我自己竟然都真的觉得有点烦了。哦,好吧,这也可能是她们应对投诉的一个策略。

此外,北京派件网点这边每次致电都使用不同的手机号,很容易被当作广告推销或诈骗电话而被忽略过去。这期间有位自称派件网点负责人的女士跟我联系,在电话中她只是站在快递员的角度,希望我能多多理解,从始到终,我没有听出她作为一个负责人,所要承担的责任,或者站在消费者的角度,觉得这个事件给我带来了什么困扰,造成了什么损失。与此同时,她明确说,经济补偿是不行的,可以精神补偿,比如写保证书、登门道歉。还说一定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,以后保证会送快递到家。还说加我微信,我加了。说实话,这位负责人的来电完全没有让我感受到,她们对此事进行了反思,并发自内心的致歉,不过是因为我投诉了,而这个投诉需要应付过去而已。

一通狂轰滥炸之后,又悄无声息了。

10月29日,在企业投诉7天后,由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,我在邮政官网提交了投诉。但是提交投诉的时候无法填写投诉单号,因为收到的提示永远是“在企业投诉未满7天”,原因不说也知道,中通自己并没有把该单号列为投诉件。于是只能采用不填写单号的形式提出投诉,看来指望企业主动配合是不可能的了。后来邮政工作人员跟我联系,我才提供了单号给她们。

之后又分别接到几个不同的中通电话,也都是了解情况,并没有解决问题的。我也明确表达了我的想法,既然你们觉得物质赔偿不行,互相理解,互相迁就,我可以接受写保证书,但是我的诉求是保证书需要在中通官网首页展示,当然如果在《人民日报》,或其他官方媒体上刊登,我也可以接受。经过沟通,给我的一致答复是做不到。好的,我再退让,不是不能刊登官网么,不是只能把保证书送到我的家里么。那负责人签字,必须是我百度可以查到的中通负责人。目前,百度能搜索到的中通负责人是“赖梅松"。如果他在保证书上签字,我也可以接受。如果他能上门,我们更是欢迎。答复还是不行。

这期间,那位快递员给我打过一个电话,我很平和地告诉他,我知道他要表达的了。这位快递员致歉的电话,如果只从语气来听的话,我真是没觉得他是在道歉,硬气的很。说着,说着,他的核心要义变成了,这件事无论怎么投诉,最终也得是他跟我之间来解决。Oh my god,难道他要与我决斗不成?

11月15日下午,中通网点再次致电给我,这位工作人员坚持她们提出的解决方案,总而言之就是你能接受就接受,接受不了就拉倒。我明确的答复是:我不接受。迁就是双方的,我已经做出了妥协。所以也请中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,千万不要把我们的善意当做懦弱。

在遭遇投诉的时候,中通永远不会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,想的都是怎么混过去就得了。也难怪今天的中通终于走在了媒体的风口浪尖上,”双十一过后,中通快递继暴力分拣再爆性侵事件”“中通性侵被公诉被告人采用暴力手段意图强奸被害人“。

认知第三刷:

剧情大反转,从原告到被告

11月19日上午,我接到自称邮政投诉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,电话中她说我在邮政上投诉的单号为75101686139864的这一快递,企业所提供的收件人姓名和电话,与我投诉的收件人姓名和电话不符,需要我提供快递原始底单。淘宝等第三方物流信息截屏不予以作为凭证。鉴于收件地址是一致的,我问她企业提供的收件人姓名和电话是什么,对方以隐私保护为理由,拒绝告诉我。

如果我拿不出证据,我不但投诉不了中通,刹那间,我还成了冒领他人快递的犯罪分子了,真是让我慌得一比。于是我赶紧上中通官网上查了一下我该单号的物流信息,发现他们还真是埋好了伏笔,签收人是“本人”。在我拿不出底单的情况下,他们说是谁就是谁了,我这个收件人竟然无从反驳了。于是我又赶紧上淘宝,把该单号的物流信息截了一个屏。即便两个单号对应上了,我还是不能作为凭证。我说我还有快递员给我发的短信,也可以作为佐证,工号13的这位工作人员明确回复说这个不能作为证据。

由此,我不得不怀疑,中通擅自修改了我的收件人姓名和电话,让我投诉无门。而邮政管理局投诉的漏洞,他们显然也了如指掌。先是不承认问题快递已在企业进行投诉,再是多头联系让你不胜其扰,然后是置之不理让你默认放弃,如果你锲而不舍坚持等到了邮政申诉中心的反馈,便拿出杀手锏,篡改收件人信息,让你投诉无门。整个链条都是那么严密,细思极恐。

现在想想最初投诉可能也只是想出口气,如果快递员和网点能客客气气,有那么一点真诚地致歉,这事也早就结束了。没想到,等着我的竟是这样一出好戏。

坚持投诉中通,而接下来会怎样,最终结果又是如何,真的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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